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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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工作宗旨
为加强学校管理,健全德育工作网络,加强家校联络,动员学生家长关心学校,关注学校发展,并使学生家长了解和掌握学校管理与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法规,提高依法学校的认识水平,进一步加快学校规范化发展的进程。
二、基本任务
1监督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、教育法规、收费政策的情况,
2掌握了解教师教学、学生管理情况;向学校领导或教师反映家长的意见和要求。
3及时向学校反馈各种信息,从各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。
三、产生办法
1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咨询性的群众服务机构,主要由本校学生的家长、当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组成。
2家长委员的产生需经老师推荐,学校研究,可以聘请为委员会委员;
3、委员会委员按年级推选产生,一般每个年级2-3人;
4、委员会成员的子女如已毕业离校,其委员资格即自行取消。
5、新学年开始,补充若干起始年级新生家长委员。
第二实验小学
2004-9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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