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奖励办法
教师奖励办法
[ 作者:第二实验小学  发表时间:2008-11-10 16:38:23  阅读:

教师教学成绩奖励办法

(本办法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)

   一、 奖励目的

    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,体现奖勤奖优,达到激励先进的目的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二、 奖励项目

     1、 旗教研室组织的毕业班统一考试成绩奖(平均分与综合指标)。

     2、旗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测成绩奖。

三、奖励原则

     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。提倡、支持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多出成绩、出好成绩,对成绩优异的教师在精神上给予奖励,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(一)、毕业奖励

1、毕业班参加全旗统一考试,学科平均成绩以上年学校平均分(2007年)为基数,班级学科成绩达到上年学校平均分,奖励任课教师200元。

2、毕业班(语文、数学)参加全旗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教研室设定目标,奖励该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每人200元。

3、相关学科在上级设定目标未实施前,学科综合指数进入全旗前三名的,奖励任课教师200元(如2008年英语学科)。

(二)、抽测奖励

1、参加旗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测,集体获得教学成绩突出奖,奖励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。

2、相关学科参加全旗统一检测,如无基础平均分时,则该科平均分进入全旗前三名的,奖励任课教师200元(如2008年英语学科)。下年奖励则以上年平均分为基数。

四、奖金来源

学前班勤工俭学收入。

五、本办法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,从2008331日起实施。其它学科、年段的奖励办法逐步实施。

 

第二实验小学

2008-3-31

 

 

补充说明:经106日学校班子研究,1010日校务会议通过,奖励办法补充如下:

1、不考虑达标因素,综合指数或平均分进入区域排名前三位的则奖励任课教师200元。

2、自2009年起,奖金额度按一、二、三名次,分别奖励任课师400300200元。

3、如获得上级成绩奖,不论奖励额度大小,学校同时备份奖励。

 

2008-10-11

文章录入:desyxx  来源:第二实验小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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